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专业。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科目设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见附件)。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三)滚动管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科目对照。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分别对应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事项
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确认。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9:00至3月27日23:00。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报考人员预报名。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宁夏的报考人员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仅限填5条)。照片采用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工具审核通过后再上传,以确保格式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需重新上传。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24小时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等待在线核验,注册完成并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选择考试。报考人员根据需要选择考试名称和参加考试的省市考区。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填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系统页面的左侧菜单“修改报考信息”进入取消报名界面,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取消核查状态和确认状态,进行报名信息修改操作。缴费后不允许修改考生报名信息。
4.考生承诺。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名通知内容及相关要求,本人须签订(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签订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报告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5.现场核查。以下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2024年3月18日至3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部分科目免试人员。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4)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网上缴费。2024年3月18日9:00至3月29日23:00,经资格审查确认的报考人员,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5元。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一律不能修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9日14:00。报考人员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使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四)咨询电话。
1.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31(工作日)
2.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工作日)。
3.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0952-2012599(工作日)。
4.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4号窗口,电话:0953-2033664(工作日)。
5.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电话:0954-2662806(工作日)。
6.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0955-7063920(工作日)。
五、考后资格核查
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考后成绩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六、证书制发
(一)电子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七、有关要求
(一)作答要求。《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的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试用具。考生应考时仅限于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大纲。2024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四)注意事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通过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人事考试机构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报考人员切勿轻信社会培训机构虚假“保过”宣传。对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违纪处理。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日常监管核查。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并配合考试机构日常监管中的核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考试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