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成人高考部分违规考生处理决定发布公告
广西招生考试院 2023-12-11 14:58:45 评论(0)条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发布广西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违规考生处理决定的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我院已将广西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处理依据及作出的处理决定书送达相关考生。
截至目前,共有14名考生因通讯方式不详等原因无法送达违规处理决定书。现将以上违规考生处理决定进行公告。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或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提出复核申请,或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复核及行政复议申请有关事项:
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103。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35号,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2823151。
3.复核或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必须载明申请内容、事实过程、理由、依据、要求结果;同时必须载明申请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邮编、联系电话,否则无法告知复核或行政复议结果,由复议申请人自行负责。
广西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14名违规考生名单及处理决定(请访问原文链接地址查看)
原文链接地址:http://www.gxeea.cn/view/content_1140_296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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