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石家庄职工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教学【2009】4号文件附件一)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石家庄职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石家庄职工大学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石家庄市总工会主办的一所国办高等院校,创办于1984年。
院校代码:51180,毕业证书类型: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办学类型:高职高专院校,学习形式:脱产,招生类型:高中起点升专科,招生专业:工程造价、学前教育、护理、工商管理、金融学、会计学、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服务、煤矿开采技术、铁路交通运营管理、印刷工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第三章 报名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五、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
第六条 报名时间:8月31日至9月5日。
报名确认时间:9月11日至15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第七条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区县确认。
报名网址:http://www.bjeea.cn或 http://www.bjeea.edu.cn。
报名确认:各区县成招办设立报名确认点,报名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未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名无效。
具体步骤: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他报名辅助信息、选择确认时间和地点,提交后生成网报号。考生自行选择报名确认时间、就近选择报名确认点,考生交报名考务费,交费方式全部为网上交费。
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本人应于9月4日前到我校申请,于9月4日至5日进行网上报名;并于9月11日到东城区成招办报名确认,进行资格审验,并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
第八条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基本信息、志愿信息和其它报名辅助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校代码、专业代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一定要准确、详实,以便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2014年招生专业为:工程造价、学前教育、护理、工商管理、金融学、会计学、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服务、煤矿开采技术、铁路交通运营管理、印刷工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招生层次为高中起点升专科,学习形式为脱产,招生范围为北京地区,学制两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上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83号石家庄职工大学校内及指定的校外教学点。
以上招生计划视考生报名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五章 入学考试
第十条 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定于10月25、26日进行。
第十一条 入学考试科目
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试题为英语语种。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文史类高中起点升专科: 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工类高中起点升专科:语文、数学(理)、外语。
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录取新生。即:在符合本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本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的有关规定,脱产学费为3000元/年。教材费自理。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文件精神,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第十六条 石家庄职工大学继续教育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11-83982011 15032640152申老师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83号2号楼106成招办
网址: http://www.sjzzd.net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石家庄职工大学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