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的高等美术院校,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严谨。为满足社会需要,提高在职、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我院将招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生。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并应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的在职、从业人员。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及以上证书的毕业生(在校生除外)。
第二条 学习形式与授课时间
形式:业余
授课时间:周一至周五晚间18:00———22:00;周六、周日全天(在此范围内,具体授课时间以入学通知为准)
第三条 学习层次
专科起点升本科。
第四条 学制
三年。
第五条 计划
2014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第六条 报考及录取办法
1.报考:考生须参加由中央美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课加试(专业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详情见我院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及北京市2014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考试。
2.录取原则:文化课在符合成人高考艺术类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其专业课加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缺考任何一门者将不予录取(享受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参加由中央美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课加试)。我院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本校不足开班人数(35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3.报到: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核,专升本新生在报到时除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或相关其他证明材料。对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条 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中央美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专升本层次学生符合《中央美术学院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条例》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 教学地点及学费标准
1.教学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煤渣胡同9号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区(设计)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主教学区(综合绘画)
2.学费:专升本(业余)5720元/学年。
学费标准按北京市有关部门当年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本章程由中央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电话咨询,有关招生的详细内容可参照《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编:100102
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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