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学院代码:10603)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校2014年继续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欢迎有志者踊跃报考。
一、专业(招生专业以当年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为准)
(一)专升本招生专业(40个)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学习形式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学习形式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类 |
函授 |
土地资源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业余 |
汉语言文史类 |
文史类 |
函授、业余 |
历史学 |
文史类 |
函授 |
教育学类 |
教育学类类 |
函授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业余 |
英语 |
文史类 |
业余 |
市场营销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业余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工类 |
函授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类 |
函授 |
公共事业管理 |
教育学类 |
函授 |
会计学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 |
信息科学技术 |
理工类 |
函授 |
行政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业余 |
物流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业余 |
法学 |
法学 |
函授、业余 |
教育技术学 |
理工类 |
函授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
函授 |
美术学 |
艺术类 |
业余 |
地理科学 |
理工类 |
函授 |
网络工程 |
理工类 |
函授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函授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类 |
函授 |
体育教育 |
教育学类 |
函授 |
电子商务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业余 |
物理工类 |
理工类 |
函授 |
对外汉语 |
文史类 |
函授、业余 |
化学 |
理工类 |
函授 |
音乐学 |
艺术类 |
业余 |
人力资源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业余 |
汉语言文史类(高级涉外文秘方向) |
文史类 |
函授 |
应用心理工类 |
理工类 |
函授 |
国民经济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业余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余业 |
新闻学 |
文史类 |
函授 |
旅游管理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余业 |
商务经济管理类 |
经济管理类 |
函授、业余 |
应用统计学 |
理工类 |
函授 |
秘书学 |
文史类 |
函授 |
(二)高起专招生专业(28个)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学习形式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学习形式 |
学前教育 |
文理兼招 |
函授 |
旅游管理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语文教育 |
文科 |
函授 |
物业管理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科 |
函授 |
会计电算化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文理兼招 |
函授 |
初等教育 |
文理兼招 |
函授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法律文秘 |
文科 |
函授、业余 |
国土资源管理 |
文理兼招 |
函授 |
市场营销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现代教育技术 |
文理兼招 |
函授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理兼招 |
函授 |
体育教育 |
文理兼招 |
函授 |
汉语 |
文理兼招 |
函授 |
舞蹈表演 |
文理兼招 |
业余 |
英语教育 |
文理兼招 |
业余 |
数学教育 |
理科 |
函授 |
金融管理与实务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理科 |
函授 |
艺术设计 |
文理兼招 |
业余 |
经济管理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文理兼招 |
函授 |
酒店管理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物流管理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财务管理 |
文理兼招 |
函授、业余 |
二、办学特点
我校实行学分制,在规定期限内修满学分就可毕业。学员可选择在我院校内或者函授站(点)就近学习。
三、报考条件
报考专升本的学员,须是已取得国民教育(包括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或在新生报到注册前能够取得国民教育(包括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者。报考高起专的学员,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
四、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具体办法请与我院及各函授站(点)联系(网址:http://www2.gxtc.edu.cn/cjy/)。
五、考试时间
成人高考在2014年10月份进行。
六、录取原则
从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达到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并报考我校的考生中录取。注意:需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
七、毕业和待遇
凡修完专业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并经考核且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毕业证信息。毕业时不包分配。
八、收费标准
学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105816,15878801313、13807886357(黄老师);
QQ:1392601581、1127040364
本简章如有与《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不符的,以《简章》为准。
广西师范学院各函授专业收费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