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24年度丹东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即将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请成绩合格的考生(卫考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护考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需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在工作日到考试报名点(即考生报名时现场确认地点)现场领取合格证书:在委属单位、九六六医院、市退役军人医院确认的考生,联系单位人事科领取;其余考生联系本人考试报名点领取(各报名点联系方式如下),具体时间安排以单位人事科或各县(市)区报名点通知为准。
二、考生领取材料包含: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详见附件3)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三、根据《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2021年12月16日后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请访问原文链接地址下载查看):
1. 卫考合格人员名单
2. 护考合格人员名单
3.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及重要提醒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6日
https://wsjsw.dandong.gov.cn/html/DDWJW/202408/0172376955448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