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温馨提示
我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前置学历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毕业申请于5月20日至24日进行,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交申请
考生应参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受理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内容和要求,正确提交毕业申请。申请本科层次毕业的,还需确保拟申请毕业的准考证号已完成前置学历审核并通过。
通过四川省高等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毕业申请数据之前,请考生认真确认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且证件有限期在2024年6月30日以后等)和毕业信息(专业、主考学校等)无误,并在线下完成毕业申请材料的提交。
温馨提示:
(一)前置学历审核和毕业生照片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与学信网在毕业信息电子注册时进行最终判断,结果以教育部相关部门终审为准。
(二)社会型专业的考生,若准考证号已办理过毕业(准考证号为毕业状态),且准考证号下未用于毕业的剩余课程已达到专业毕业条件,考生应先申请“更改准考证号”(申请提交后更改即时生效),再使用新生成的准考证号申请毕业,称为同一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专业毕业;
若该准考证号下未用于毕业的剩余课程未达到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可注册新准考证号,并在课程免试业务办理时间内,申请将课程免试到新准考证号下继续使用。
(三)因专业停考无法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须先联系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审核毕业条件,审核通过后再申请毕业。
二、证书办理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毕业申请经我省审核通过后,须先统一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部门完成最终的毕业信息审核。待我省毕业信息通过学信网上的注册工作全部结束后,我省即开展后续毕业证书的打印、署章及发放等工作。
温馨提示:此工作时段请考生耐心等待最终审核,以及我省领取毕业证书等材料的通知。
三、复核续报
以下原因未通过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最终审核的考生,其毕业信息暂无法在学信网上成功注册,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等待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的通知,配合完成相关事宜:
(一)照片未通过审核,需重新采集和提交照片;
(二)前置学历未通过上级部门终审,需提交前置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根据考生重新提交的照片和前置学历信息的补充材料,我省将汇总后进行第二次上报,待教育部相关部门复核通过后可能会注册成功或被再次驳回;期间,请考生耐心等待并积极配合相关复审工作。
四、信息更改
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考生因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
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后,考生个人信息若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原毕业证书信息不予更改,毕业生应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使用毕业证书。
五、证书档案
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学籍档案具有唯一性,遗失后无法补办,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其他提醒
(一)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不受理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的申请。我省每年上、下半年均会开展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省际转考等业务,请考生每年在办理毕业证书之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二)考生应本人进行毕业申请,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他人等第三方代替操作,未按时提交申请或未按要求提交致使申请不成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毕业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毕业办理。
(三)考生本人对毕业申请相关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或无效的身份证件、前置学历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等,一经查实,将取消毕业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历年的毕业证书若遗失或损毁,考生可在毕业申请受理时间内联系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申请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申请表》(详见《通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官方信息。
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受理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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