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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4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考务通知
陕西人事考试网 2024-04-08 20:58:32 评论(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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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10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陕西境内的人员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承诺填写的报考信息属实后,考试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区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6月16日

  上午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二)考区设置

  陕西省高级经济考试分为省直考区和西安考区,省直考区考试地点设在西安地区。省直考区的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等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报考西安考区的人员请关注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西安考区的各项事宜由其负责解释。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有关规定,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高级经济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职称证书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的实习期不计为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4月12日至4月22日17:00;

  网络核查时间:4月12日至4月23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4月12日至4月24日17:00止。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的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以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三)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核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通过网络人工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如果存在报名资格存疑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其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复核结束后将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人员名单,请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并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价费发〔2018〕41号,财税〔2019〕58号规定,每人收费69元。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请于本年度考试开考前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发票邮寄栏目填写开票申请,获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八)证书发放

  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2024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二)考试用具

  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考前告知

  1.本次高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2.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3.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五)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陕西人事考试网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六)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七)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029-85717700

  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附件: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4月3日

  附件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原文链接: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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