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甘肃省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3〕27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与管理
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经济考试”)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报考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经济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考试大纲
2023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详见(http://www.cpta.com.cn)。
三、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见附件1)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报考人员,在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取的知识产权领域初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中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二)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报考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报考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报考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
4.报考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①报考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之前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
②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报考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
(三)告知承诺要求
1.初、中级经济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
3.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cpta.com.cn),按程序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17日9:00至8月27日18:00
资格审核时间:8月17日9:00至8月28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17日9:00至8月29日18:00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注册时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协议》、《注册须知》,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须提前补充完善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首次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更换照片;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选择考试名称、省份及考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
4.资格核查。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可直接缴费。
凡个人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人工核查分为网上提交资料核查和现场提交资料核查。
需要说明的是: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1)网上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及所需材料
①具有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材料页面。如因个人原因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提示】:上传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文件要求大于100KB,小于300KB。
(2)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及所需材料
适用范围: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资料不清楚或提交资料存在异常的报考人员;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所需材料:①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的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②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复印件;③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核查工作由各市(州)人社部门组织实施,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特别提醒: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8月17日9:00至8月2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http://zg.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选择“统一公共支付”,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收费标准: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详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经济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81元。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6日9:00-12日9:05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 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 11月11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上午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下午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下午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
上午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上午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下午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下午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在14个市(州)和省直均设置考点,只接受现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肃的考生报名参加。具体考试批次、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仔细核对考场号及座位号,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按违纪处理。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可提前交卷。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严禁携带包括手机、智能手表、PDA,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发射功能的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设备及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场配备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本次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四)报考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作答时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中级经济考试用书。
(六)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rsjk.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七)考试结束60天后公布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实施办法(摘录)
2.初、中级经济考试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1日
附件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摘录)
第七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第八条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第十六条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附件2
初中级经济考试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考点名称 |
审核地点 |
联系电话 |
省直 |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劳动大厦审核室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 |
0931-4676230 0931-8507219
|
兰州市 |
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局402室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400号 |
0931-8270619 |
嘉峪关市 |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30室 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71号 |
0937-6789791 |
金昌市 |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16室 甘肃省金昌市新华路70号 |
0935-8332846 |
白银市 |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室 白银市白银区兰包路679号 |
0943-8224993 |
天水市 |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区503、504室 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人力资源保障大厦 |
0938-8630529 0938-8318577 |
酒泉市 |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室 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 |
0937-2616281 |
张掖市 |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9室 张掖市丹霞东路17号 |
0936-8360762 |
武威市 |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9室 武威市新城区天丰街西段人社大厦 |
0935-2212122 |
定西市 |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17室 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漳县街12号 |
0932-8210380 |
陇南市 |
陇南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2楼203室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人社大厦裙楼 |
0939-8213053 |
平凉市 |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6室 平凉市崆峒区绿地广场东侧 |
0933-8224885 |
庆阳市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17室 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3号集中办公区 |
0934-8681789 |
临夏州 |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5室 临夏市红园红园路288号 |
0930-6217142 |
甘南州 |
甘南州人力资源市场5楼501室 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博裕路南侧 |
0941-8212613 |
官方原文链接地址:https://rst.gansu.gov.cn/rst/c113809/202308/1699134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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