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办字〔2023〕1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24号)精神,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经济考试”)于6月18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机考)。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高级经济考试机考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区设置
高级经济考试设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各地须严格按照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执行。
(二)科目设置
高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时间设置
6月18日
上午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高级经济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经济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对存疑的证明事项,必要时可要求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应试人员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能接受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且能正常显示短信、彩信内容;同意填报(预留)的手机号码接受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告知和处理决定等信息)。
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报名信息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比对可直接进行缴费的应试人员在报名期间无需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2.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可选择网上人工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选择网上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核查点,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
选择现场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含省直、中央驻赣单位的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材料交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核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应试人员参加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1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其他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应试人员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应试人员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缴费完成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不予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高级经济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使用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B/S版)。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C/S版)作为备用系统,并用于数据校验。
六、考试大纲
2023年版高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七、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的规定收取,即每人每科69元。
八、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三)高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四)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高级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时间 |
工作安排 |
4月28日9:00-5月8日17:00 |
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
4月29日-5月12日
9:00-17:00
(工作日上班时间) |
报名信息核查 |
报名确认通过后至
5月14日17:00 |
网上缴费 |
6月12日-17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6月18日 |
上午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
考后60日内 |
公布考试成绩(具体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
附件2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证书,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附件3
高级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102.
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高级) |
02.
高
级 |
01.工商管理 |
1.高级经济实务(工商管理 ) |
02.农业经济 |
1.高级经济实务(农业经济) | ||
07.财政税收 |
1.高级经济实务(财政税收) | ||
09.金融 |
1.高级经济实务(金融) | ||
10.保险 |
1.高级经济实务(保险)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高级经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9.旅游经济 |
1.高级经济实务(旅游经济) | ||
22.运输经济 |
1.高级经济实务(运输经济) | ||
23.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
1.高级经济实务(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 ||
24.知识产权 |
1.高级经济实务(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