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持股权益披露
考试吧 2022-07-21 14:30:27 评论(0)条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持股权益披露
一、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一手一手买)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其后,每增加或者减少5%时,在法定期限内必须暂停买卖,履行报告、通知和公告义务;每增加或者减少1%时,无须暂停买卖,但次日必须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二、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实战演练】
(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履行一定的法定义务。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定义务的有( )。
A、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B、向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C、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D、通知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并予以公告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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