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消费税的税目
目前,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在学习消费税税目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烟
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卷烟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批发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方式。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
(二)酒
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
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葡萄酒按照“其他酒”征收消费税(以葡萄为原料的蒸馏酒除外)。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三)高档化妆品
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不含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
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非金银铂钻)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
(五)鞭炮、焰火
不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
税目子目注意事项
成品油1.汽油
2.柴油
3.石脑油(也称化工轻油)
4.溶剂油
5.航空煤油(暂缓征收)
6.润滑油
7.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各子目计税时,吨与升之间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提示:
(1)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均属于润滑油征税范围。润滑脂是润滑产品,生产、加工润滑脂应当征收消费税。
(2)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3)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4)经国务院批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①生产原料中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
②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合生物柴油(BD100)》标准。
(5)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但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纳税人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且该证件上核准生产经营范围应包括“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
②生产原料中废矿物油重量必须占到90%以上。产成品中必须包括润滑油基础油,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应不少于0.65吨。
③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核算。
财税〔2018〕144号文件规定将该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七)小汽车
子目:1.乘用车(不超过9座);2.中轻型商用客车(10~23座);3.超豪华小汽车。
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
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
超豪华小汽车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八)摩托车
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高档手表
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手表。
(十一)游艇
本税目只涉及长度、材质、用途等项符合标准的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含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十四)电池
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电池中的免税规定: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十五)涂料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涂料征收消费税,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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