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销项税额的基本计算公式
一般计税方法的税额计算基本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按照销售额与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为销项税额。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税率
解释:
销项税额需要纳税人按规定自行计算出来,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税金不是计税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因此销项税额的计算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交易金额是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在确定公式中计算销项税的销售额时,还要注意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价格构成公式:价格=成本+利润+税金(价内税)
价内税: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如消费税、资源税等。
价外税:税金不属于价格组成部分,如增值税。
在具体运算时,销售额可分为四类: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另外,在确定销售额时,还要注意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的类别及适用情况如下: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含增值税。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是价税合计金额,还需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采取折扣方式销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等
按差额确定销售额: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经纪代理服务的销售额、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销售额、其他应税服务差额计税等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顺序来确定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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