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加分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有哪几类?
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照顾: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可重复计算。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2022年如有变化,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二、符合优先录取的考生有哪些类型?
下列考生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2022年如有变化,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获悉,山东2022年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如下:
(二)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申报与审核。
申请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如下类别分别进行登记申报,2022年实际执行的具体照顾政策以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最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
1.烈士子女考生。
(1)申报。烈士子女可申请享受高考照顾政策。烈士子女考生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6),经就读学校和县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本人签字承诺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烈士证明或证书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申报。符合照顾条件的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7),经就读学校和县统战部门审核盖章后,本人签字承诺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华侨或归侨或台湾省籍身份证明及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确保证明材料完整后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联合市统战部门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类考生。
符合照顾条件的此类考生,包括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1)申报。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8),经县级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后,本人签字承诺申报内容属实。在网上填报信息时应上传《登记表》、退役证、自主就业证明或立功证明。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1)申报。考生应在网上填报信息时上传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的5A级青年志愿者证明。
(2)资格审核。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招生考试机构,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以上4类特殊考生材料,如有上传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等问题,县级招办应主动联系考生核实或补充材料。审核完成后县级招办应上报一份,保留一份(至少保存一年),并将最终审核通过的考生提供的申报材料放入考生档案。上报工作安排如下:2022年3月31日前,市招生考试机构将《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春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9)、《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夏季)部分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10)、《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附件11)纸质版和电子版,《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烈士子女特殊考生登记表》《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特殊考生登记表》《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退役军人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区分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上报特殊考生登记表及有关材料要完整、准确和规范,不能有空项。要认真研读填表说明,做好特殊考生登记表的分类工作,首先按照享受加分投档照顾和优先录取两大类进行分类,再按每大类中特殊考生小类分类,小类中按考生号排序。
对于不符合照顾条件或不在照顾范围内的考生,各地要认真清理,避免将其材料及数据误报。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市要制定告知办法并及时通知本人。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四级公示。中学和县级招办分别公示本校、本地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项目名称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市招生考试机构对名单进行复审后进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名单进行再次审查后,在其官网公示至2022年底。中学、县、市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邮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并按照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5.符合条件的公安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
6.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7.符合条件的司法警察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其信息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由当地司法部门负责。
8.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类考生。
此类考生包括:军人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此类考生的特殊考生申请、审核与上报工作办法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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