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级知识产权精选知识点: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
考试吧 2021-09-22 15:16:07 评论(0)条
【知识点】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
确定的保护范围: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关系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三种代表性原则:
(1)中心限定原则
不拘泥于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记载,而是将权利要求书作为保护范围的中心,全面考虑发明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附图,把中心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技术特征或技术方案都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利:保护范围更大;防止利用申请文件漏洞规避责任。
弊:保护范围模糊,增大不确定性;过度扩大解释对公众不公平;阻碍创新。
(2)周边限定原则
严格以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为依据,不允许对权利要求作任何其他扩展解释,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范围就是专利保护的最大范围。(专利法所保护的是专利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技术方案,凡是没有写入权利要求书的技术特征或技术方案,都不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即使在说明书中有记载)
周边限定原则的优缺点与中心限定原则相反。
(3)折衷原则
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既以权利要求书为依据,但又不完全局限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而是根据说明书及附图、现有技术、专利对现有技术所做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不能扩展到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申请日前通过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需要经过创造性劳动才能联想到的内容。
介于中心限定原则和周边限定原则之间,兼具二者的优点。
全球主要国家(包括我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