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及相关衍生品
(1)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
(2)远期,也称为远期合同或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的合约。常见的远期交易包括商品远期交易、远期利率协议(FRA)、外汇远期交易、无本金交割外汇远期交易(NDF)以及远期股票合约等。
(3)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照商定条件,在约定时问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主要包括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商品互换、股权类互换和远期互换等。其中最常见的是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
(4)期权是一种选择的权利,即买方能够在未来的特定时间或者一段时间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某种约定标的物的权利。按照标的资产划分,常见的期权包括利率期权、外汇期权、股权类期权和商品期权等。
现代期货市场的形成
(1)1848年82位粮食商人在芝加哥发起组建了世界上第一家较为规范的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
(2)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于1865年推出了标准化合约,同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
(3)1882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允许以对冲方式免除履约责任,这更加促进了投机者的加入,使期货市场流动性加大。
(4)1883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成立了结算协会,向其会员提供对冲工具。1848年82个商人成立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1865年推出标准化合约,实行保证金制度,促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的诞生。1882年对冲交易,1925年成立结算公司。
(5)1925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结算公司(BOTCC)成立以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所有交易都要进入结算公司结算,现代意义上的结算机构形成。
(6)标准化合约、保证金制度、对冲机制和统一结算的实施,标志着现代期货市场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