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吧

一级造价工程师

考试吧>一级造价师>复习指导>建设工程计价>正文
2021年一级造价师《工程计价》备考知识点: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考试吧 2021-04-29 10:11:24 评论(0)条

  >>>>> 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备考知识点汇总最新文章

  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价格指数调整,适用于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品种较少,但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大的土木工程。

  (2)造价信息调整,适用于使用的材料品种较多,相对而言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小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价格差额调整公式:ΔP=P0[A+(B1×Ft1/F01+B2×Ft2/F02+……+Bn×Ftn/F0n)-1]

  Ftn指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根据进度付款、竣工付款和最终结清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n指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3.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按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调整。

  (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单价跌幅以投标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3)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涨幅以投标价为基础,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4)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与基准单价相等,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5)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3个工作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若承包人未报发包人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合同价款调整,如发包人不同意,不予调整。

  (6)施工机具台班单价的调整。超过一定范围时,按照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4.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

  (1)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依法确定中标价格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5.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

  (1)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按照工程变更事件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承包人不参加专业工程投标,招标人为承包人;组织招标的费用被认为包括在承包人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参加专业工程投标,招标人为发包人;组织招标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专业工程依法进行招标后,以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扫描丨长按二维码帮助造价师考试备考
获取2021造价资讯
了解造价考试真题
了解历年真题试卷
了解10页精华点题

造价师万题库下载 | 微信搜"万题库造价工程师考试"

展开全文

一级造价工程师万题库

更多
造价管理
造价管理
已有6274150人做题
下载
工程计价
工程计价
已有3956833人做题
下载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已有433954人做题
下载

一级造价工程师章节课

全部科目

一级造价工程师VIP课

更多热门课程
评论(0条) 发表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m.566.com)北京美满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1WU311X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