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备考知识点汇总
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1.清标:指招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开标后且评标前,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报价的合理性、算术性错误等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的活动。包括:
(1)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2)错漏项分析;
(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
(4)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以及其中不可竞争性费用正确分析;
(5)其他项目清单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
(6)不平衡报价分析;
(7)暂列金额、暂估价正确性复核;
(8)总价与合价的算术性复核及修正建议;
(9)其他应分析和澄清的问题。
2.初步评审及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格式符合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报价唯一。
(2)资格评审标准:未进行资格预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符合规定;已进行资格预审,按照详细审查标准进行。
(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校核;审查报价的正确性,分析构成的合理性,与招标控制价对比分析,工期、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等符合要求。即
响应招标文件,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1)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投标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否决,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初审后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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