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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建造师报考需社保证明及资格审核的省份
天津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天津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首次报名考生网上资格初审的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首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成功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19年3月18日9:00至3月21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将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相关证书或证明)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19年3月25日后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重新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19年3月22日15:00之前将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考生需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二)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三)特别提醒:报考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按照首次报名考生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已取得的天津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四)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办理: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需在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公布。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