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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试吧 2017-06-02 18:46:51 评论(0)条

  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注函﹝2017﹞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承担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建人综﹝2017﹞6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承担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查相关工作。为确保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查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查工作。

  2、注册监理工程师申报程序、材料等保持不变,请各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继续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申报工作。

  3、本通知发布前,各地已上报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材料继续有效,不需再重复申报。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申报材料按以下地址报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316室

  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3292,68362887

  传真:010-68357559

  联系人:何晶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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