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多轮论证后,我省2015年高考加分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和往年相比,今年我省高考加分取消了体育特长生等4个项目,保留了烈士子女等4个项目,同时将2个地方性加分项目的使用范围限定在报考省属高校内。新政策实施后,我省高考加分人数预计骤减九成。
“简单来说,今年我省高考加分改革可以概括为‘保留4项,取消4项,规范2项地方加分’。”由于今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改革较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沈滔表示,主要是伴随加分项目的取消,加分人数将大幅减少。据介绍,以往我省高考加分大约有4000多人,但今年这一数字可能只有几百人。
虽然目前获得2015年高考加分资格的具体人数要等考生申报后才能统计出来,但粗略统计可能会减少九成。
记者注意到,今年取消加分资格的主要包括体育特长生、奥赛学生、科技竞赛选手、见义勇为学生四类。这部分学生虽然不享受加分政策,但他们的特长在其他方面却能发挥作用。譬如,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学生,高校可以破格录取;奥赛特长则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取消这四类学生的加分资格,只是为了保障高考的公平性,他们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被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今年一些加分项目取消了,那些已获得相应成绩的学生该怎么办?对于这部分学生,因其参加竞赛之前政策尚未出台,如果突然取消其加分资格,有失公平。为此,我省采取的是“老人老办法”。根据规定,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体育特长生等四项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分值为5分。
奥赛赢奖不再享受高考加分
【取消项目】
●体育特长生。(相关考生可选择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科技类竞赛。(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注:2015年1月1日前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分值为5分。经教育部审定,我省体育政策加分的规定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项。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运动员(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资质由省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相关标准组织测试(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保留项目】
●烈士子女(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规范项目】
●保留“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分项目,分值仍为5分。
●保留“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加分范围限定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分值仍为5分。
注:这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也就是说,在报考省外院校和部属院校时,这两项加分不记入总分。
【申报事宜】
●截止时间:5月25日
●所需材料: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少数民族考生另须提供户口本)、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在申报时,需要提供材料以证明自己资料的真实性,避免弄虚作假的现象出现。
注:1)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2)“烈士子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资格审查由地市及以上侨务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资格由市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审核;
5)体育特长生运动员等级资格审核由省体育局负责,统一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6)奥赛、科技竞赛类资格审核由省科协负责;
7)“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资格由省军区政治部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