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社字〔2014〕289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1月1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7月16日9:00—28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1日—29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6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0日9:00-29日17:00。
全省设立12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设区市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在设区市城区安排,考点、考场按人事考试标准设置。请各地按照《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见附件2),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分别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每个专业均设《专业知识与实务》和《经济基础知识》2个科目,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报考人员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监考人员在开考前要提示报考人员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监考人员并要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报考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1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考人员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人员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县(市、区)及以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报考初级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报考中级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辖区报考人员实行“一站式”服务,负责将通过初级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表》和通过中级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表》及终审所需有关材料报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报考中级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且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馈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设区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3、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电话:0791-87555666,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设区市及县(市、区)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1份留存终审部门,1份交与报考人员)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经济工作年限证明1份;
5、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3)。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报考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名 称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01.
经
济
师
|
04.
初
级
|
01.工商管理 |
1. 经济基础知识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
02.农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商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
07.财政税收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
09.金 融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
10.保 险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
11.运输水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
12.运输公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运输铁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运输民航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001.
经
济
师
|
04.
初
级
|
16.邮电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房地产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
19.旅游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建筑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
03.
中
级
|
01.工商管理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 |||
02.农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 |||
03.商业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 |||
07.财政税收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 |||
09.金 融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 |||
10.保 险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 |||
11.运输水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 |||
001.
经
济
师
|
03.
中
级
|
12.运输公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 |||
13.运输铁路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 |||
14.运输民航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 |||
15.人力资源管理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 |||
16.邮电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 |||
17.房地产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 |||
19.旅游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 |||
21.建筑经济 |
1. 经济基础知识 | ||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
六、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9元。
七、有关事项
(一)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以及该报考人员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二)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7月16日上9:00—
28日17:00 |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登记 | |
7月21日—29日正常
上班时间(休息日除外) |
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 |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至8月6日17:00 |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 | |
9月底 |
省考试中心下发各考区报考人员报名信息 | |
10月初 |
各考区联系考点、安排考场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 |
9月17日前 |
向部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 |
10月30日 |
各地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 | |
10月28日9:00—
11月1日17:00 |
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11月1日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11月7日前 |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 |
12月11日前 |
完成阅卷,上报成绩信息 | |
2015年1月5日 |
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6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班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报考初级:
高中毕业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其它按国家《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附件3
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根据贯彻《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要求,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学历须按下列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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