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 2014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 2014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6 号),现将《上海市2014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 21 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4 年 6 月 12 日
上海市 2014 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 6 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 4 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 2 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
5.获博士学位。
(四)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或初级资格考试。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4 年 11 月 1 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 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附件 2。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均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的《网上报名指南》。
2013 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和专业均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2012 年及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或专业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9日10:00-7月13日16:00,
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 ,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 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处理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 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操作。
同时务必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点击“报名信息确认” 。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专业, 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考生根据本人报考专业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 现场审核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0 日-7 月 13 日 (每天 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及地址详见附件 1。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12 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本网站公示。 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 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 24 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如超过 48 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6 日 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 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 95534-6。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 (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级别和专业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 24 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 10:00-10 月 29日 16:00 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 或 www.spta.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考试报名费每人 10 元,考务费每科目 40 元。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五、考试用书
(一)2014 版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内容做了较大修订,并在原有品种基础上新增建筑(中级)、房地产(中级)、商业(中级)3 个科目的同步训练与全真模拟测试辅导用书。
(二)本次考试用书采用网上订购的方式进行。征订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FormatImgID_6#http://rsks.class.com.cn),该网站为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服务网站。为防范钓鱼网站,敬请考生录入上述英文网址登录。
六、考生须知
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请考生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并按要求正确填涂试卷代码,如未填涂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 考生可于2015年1月中旬通过报名网站 (www.cpta.com.cn或 www.spta.gov.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附件:1、现场审核(咨询)点一览表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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